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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查登记工作现状——兼谈行业体制改革的必要

    • 摘要: 根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从1987年7月1日~12月31日,对列入1987年国家计划的勘查项目进行了补登记。由于地矿主管部门和工业主管部门及地勘单位的共同努力,密切配合,经过充分协商,基本上完成了1987年勘查项目的补登记任务。 在补登记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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