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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讨矿业权商业性流转的法律制度和行政管理

    • 摘要: 在健全的矿业权法律制度下,矿业权作为一种有偿取得的财产权,是应该准许进行商业性流转的.笔者在其它文章中对矿业权商业性流转的经济关系(见《中国地质矿产报》1994年3月4日;《地矿经济参考》1994年第一期)做了一些探讨,在此仅对矿业权商业性流转涉及到的法律制度和行政管理问题,做初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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