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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贯彻旷产资源法 搞好矿产储量报告审批工作[J]. 中国地质, 1986, (05).
    引用本文: 积极贯彻旷产资源法 搞好矿产储量报告审批工作[J]. 中国地质, 1986, (05).

    积极贯彻旷产资源法 搞好矿产储量报告审批工作

    • 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和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我们坚决拥护,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负责审查批准供矿山建设设计使用的勘探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报送单位.勘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第二十二条又规定:“矿床勘探中须对矿区内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进行综合评价,并计算其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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